勞務承攬、勞務派遣和外包的區(qū)別
業(yè)務外包指將企業(yè)崗位職能與生產任務尋求機構外包,由其組合相應的人員提供服務,業(yè)務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義叫“承攬”,外包承攬是屬法律定義的一種經營形式。
勞務派遣指用人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受派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管理費,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勞動關系。“有勞動無合同,有合同無勞動”是勞務派遣的鮮明特點。
勞務派遣和外包的主要區(qū)別體現在:一是勞務派遣僅僅是《勞動合同法》明確的一種用工形式,適用于《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于合同法,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qū)別;二是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qū)別。發(fā)包企業(yè)對勞務承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務承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勞動;三是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承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注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準,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注的一般是“人”。在實際操作中,在簽訂勞務外包合同和勞務派遣合同方面,企業(yè)應該注意以下事項:合同名稱上必須明確說明是勞務外包合同還是勞務派遣合同。
勞務派遣與勞務承攬/外包的區(qū)別
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區(qū)分
1、不同的主體。
勞務派遣業(yè)務的經營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特別是在注冊資本方面,勞務派遣企業(yè)必須采用實繳制,且不得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對勞務外包的承包人沒有特別規(guī)定,只要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實體,就符合要求。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3、勞務外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設立的法人實體。
4、勞動者管理的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qū)別。
發(fā)包企業(yè)對勞務外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5、勞動報酬的支付主體不同。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外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準,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或者說,勞務外包下,發(fā)包方買的是;勞務;,而勞務派遣下,用工單位買的是;勞動力;。
6、違法的后果不同。
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發(fā)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按雙方合同承擔權利義務,發(fā)包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員工基本上不承擔;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將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修正不僅要求勞務派遣要同工同酬,還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做了明確解釋,規(guī)定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增加了對相應違法行為的處罰。企業(yè)為解決問題必然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可要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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